2019健康扶贫优惠政策
-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至3000元。
- 到县医院、中医院检查诊断为42种特殊疾病的,办理慢性病门诊手册,后根据患者需求,可在县医院、中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开相关慢性病药,特殊慢性报销90%。
- 参合患者到乡镇卫生院就诊,普通门诊每年报销300元/人;到村卫生室就诊,普通门诊每年报销50元/人,每次最多报销15元。
- 贫困人口医疗有保障,实施“看病120,服务111”政策。
看病“120”:
“1”是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自付10%
“2”是指定点医疗机构慢病门诊费用自付不超20%,经中医院,县医院确诊为慢性病并办理慢性病手册的,慢病门诊医疗费用自付20%。
“0”是指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,押金0预付
服务“111”:
“1”是指一家一个家庭医生团队,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,开展随访评估、健康管理、需要治疗的引导到正规医院治疗。
“1”是指贫困患者“一人一策”,为贫困患者提供分类救治,提供个性化治疗方案,同时监测贫困患者健康状况,村,乡,县三级定期随访,送医上门。
“1”是指一人一份健康档案,为贫困人口中的老年人、患者、残疾人开展免费体检。
- 经县医院、中医院转诊到县外省内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救治的,①经农合报销后,②需经人寿保险公司(大病保险)报销③民政救助(低保户)④最后到县内进行兜底(汪清镇中心卫生院)
七、设立“一事一议”制度,进一步解决特殊贫困患者经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问题。